十、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考生選擇單位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2013年的應屆畢業生在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后,須再次體檢合格并提交學籍后檔案方能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確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予以續聘,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一、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未盡事宜由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本招考方案由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52-4623388(人事部門) 0852-4623511(教育部門)
監督電話:0852-4706018(紀檢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