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麗江各項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麗江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的規定,擬面向各類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87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麗江市將招聘62名農業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考核招聘工作應遵循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用一致、“公開、公平、公正”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市直屬:6名
古城區:8名
華坪縣:3名
寧蒗縣:13名
永勝縣:23名
玉龍縣: 9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和條件,請參見頁面末端鏈接。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專業知識和崗位能力,符合國家對執業資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資格條件的要求。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學位35周歲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在麗江市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村官”人員,報考服務地所在縣區招聘崗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受生源、戶籍限制。還在服務期內,符合招聘條件的可憑服務單位出據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
(七)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行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用人單位不接受其報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