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香格里拉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重點環節的通知》云組通﹝2012﹞45號,和《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的規定,經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我縣二O一三年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香格里拉將公開招聘19名林學類,水利工程、農業水利工程及相近專業,畜牧獸醫類,農業類等農業相關專業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德、智、體、能全面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對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的應、往屆符合崗位條件的香格里拉縣戶籍(部分崗位的戶籍限制詳見崗位表)大中專畢業生。婚遷至香格里拉縣戶籍的落戶必須滿一年方可報考(即2012年6月前落香格里拉戶籍的)。
(二)條件:
1、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符合所報考崗位的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35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1978年6月——1995年6月)之間的人員。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根據有關規定,被確定為2013年前全國范圍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考的擬錄用人員;2、已被錄用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參公管理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3、在讀的高校(中專)學生;4、現役軍人;5、近兩年內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6、近兩年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人員;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8、曾在2010-2013年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任何考試中作弊被取消考試資格的人員;9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其它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考生有以上幾種情形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聘資格,由下一名順延遞補。請社會各界積極監督,并及時向香格里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其它監督部門舉報或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