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明確要求“科學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這方面有什么具體規定?
最新印發的《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版)》,更加突出分類指導、精準處置,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對疫點的劃定作出調整,明確了差異化管理的要求,有幾種具體的情形。
一是對規模養殖場,如果具備良好生物安全防護水平,發病豬舍與其他豬舍有效隔離的,可以將發病豬舍作為疫點;發病豬舍與其他豬舍未能有效隔離的,以該豬場為疫點,或以發病豬舍及流行病學關聯豬舍為疫點。二是對其它養殖場(戶),以病豬所在的養殖場(戶)為疫點;如果已經出現或具有交叉污染風險,以病豬所在養殖小區、自然村或病豬所在養殖場(戶)及流行病學關聯場(戶)為疫點。三是對放養豬,以病豬活動場地為疫點。四是對運輸過程中發現的疫情,以運載病豬的車輛、船只、飛機等運載工具為疫點。五是對牲畜交易和隔離場所發生的疫情,以該場所為疫點。六是對屠宰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疫情,以該屠宰加工廠(場)(不含未受病毒污染的肉制品生產加工車間、倉庫)為疫點。
對疫區、受威脅區的劃定要求與此前規定相同,強調在風險評估基礎上,精準劃定疫區、受威脅區,即疫區一般是指由疫點邊緣向外延伸3公里的區域。受威脅區一般是指由疫區邊緣向外延伸10公里的區域;對有野豬活動地區,受威脅區應為疫區邊緣向外延伸50公里的區域。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采取哪些措施,督促各地落實“十不得”、抓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
當前,各地生豬生產正在加快恢復,非洲豬瘟防控須臾不可放松。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壓實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抓好現行有效措施落實,確保疫情不反彈。一是強化督導檢查和信息調度,督促各地落實“十不得”。通過各種行之有效的手段,加大“十不得”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讓廣大從業者廣泛知曉、自覺遵守。及時跟進最近3起疫情追蹤調查進展,通報案件查處結果。結合春防集中免疫工作調度,督促各地落實好監測排查、檢疫監管等措施。落實非洲豬瘟疫情有獎舉報制度,嚴格核查舉報信息。二是嚴肅懲處違法違規調運等行為。繼續會同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等部門,嚴查嚴懲“炒豬”、違法違規調運行為。加快完善生豬運輸車輛信息化管理,督促各省于6月底前完成省內車輛備案系統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平臺對接。三是組織召開專題遠程培訓,解讀《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版)》,指導各地規范處置突發疫情,做好緊急監測和溯源調查。四是完善動物防疫風險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建立差異化調運監管制度,管控疫情傳播風險。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建設非洲豬瘟無疫區和無疫小區。五是指導各地按照近期印發的通知要求,實施好鄉鎮動物防疫特聘計劃,充實鄉鎮防疫人員,加強基層防疫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