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推進農業科技體制創新和產業化。
強化農業科技原始創新,創制一批優良新品種、新技術。實施農業重大產業鏈創新工程,加強農業產業技術研發,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和產業鏈延伸,培育農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構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對接平臺。推進創新資源和區域規模化生產緊密結合。完善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四川創新團隊建設,加快組建一批農業科技協同創新和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構建一批產業技術研究院。推行科技特派員創業制度,繼續實施“三區”科技人員專項計劃,推進農業科技園區、新農村發展研究院等新型農業社會化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大力實施科普惠農興村計劃。落實《四川省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十六條政策》,全面推廣農業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專項改革試點經驗。
(二十九)落實農業農村用地保障政策。合理安排農業農村各業各類用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優先滿足農業農村發展需求,將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確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創新設施農用地管理政策,將農產品冷鏈烘干設施、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農產品貯藏流通設施、休閑采摘設施等納入農業附屬設施范圍,落實一定比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助設施建設用地。建立縣域農村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在控制農村建設用地總量、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加大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力度。允許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等節約的建設用地,通過入股、聯營等方式,重點支持鄉村休閑旅游養老等產業和農村三產融合發展,嚴禁違法違規開發房地產或建私人莊園會所。依法統籌協調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三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落實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各項政策舉措。加快培育農業產業化排頭兵企業,設立農業產業發展投資引導基金,建好省級農業區域投資平臺,支持農業龍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強。加強農民合作組織規范化和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設,提高專合組織運行監測工作質量,推進省級示范社建設。健全家庭農(林)場服務管理制度,建立家庭農(林)場名錄,完善工商注冊登記辦法。推廣“企業+合作組織+農戶”發展模式,構建更加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把發展農業經營主體與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結合起來,建立職業農民遴選機制、培養機制、認定機制、服務機制,新培育職業農民4萬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允許符合條件的新型職業農民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三十一)統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統籌推進農村改革試點試驗,繼續抓好全國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和省級農村改革綜合試驗區建設。研究制定農村改革督查考核辦法。落實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和玉米市場定價、價補分離改革措施。全面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創新聯合社治理機制,加快建設縣級供銷合作組織體系和農村綜合服務平臺,大力實施基層示范社建設工程,建立健全鄉鎮農村綜合服務站和村級綜合服務社,積極發展生產合作、供銷合作、消費合作、信用合作,探索開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試點;大力推廣農資服務、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規模化服務,依托特色產業加快構建區域性為農服務企業群;重組省供銷企業集團,做大做強社有企業,堅持政事分開、社企分開,加快構建行業指導體系和經營服務體系雙線運行的供銷聯合合作體制機制。全面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建立健全農業用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全面落實河長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生命。推進農墾、農場改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