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核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定后,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16應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服務期未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及計生特崗人員。
10、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或條件的人員。
11、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六)公示招聘結果
經技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和“威寧自治縣人民政府網”進行七天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舉報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審批及聘用手續。
所有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前把學籍檔案等相關材料交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按時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招聘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全部納入事業編制,由自治縣財政統一撥付工資,聘用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最低服務期限三年,三年服務期限未滿者不得調離聘用單位。
五、有關說明
(一)公開招聘工作在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威寧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公開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監督。考生和相關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回避制度,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現違紀違規情況,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威寧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nxrsj.cn/,威寧自治縣人民政府網www.gzweining.gov.cn/。
聯系電話:0857-6232557(自治縣人社局考試錄用調配股)
監督電話:0857-6228249(自治縣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六、未定事宜,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研究確定。
本公告由自治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表2:威寧自治縣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