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其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于回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回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851-87989520(市招聘工作辦公室)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1-85759150(市考試指導中心)
監督電話:0851-88129018(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信息等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貴陽人事考試網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