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試時間:各考聘單位的具體面試時間由各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屆時通知。參加面試的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5、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需明確面試報到時間和地點,考生在面試當天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6、面試環節形不成競爭態勢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本次市級事業單位考聘中,其他能形成競爭態勢的職位且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的面試成績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專業筆試和面試兩種都采取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6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40%+政策性加分)×70%+面試成績×30%。
不采取專業筆試的: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60%+面試成績×40%。
各環節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最終考聘名額,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未采取專業科目筆試的加試專業科目筆試,以加試的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高低排序>)。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的規定時間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參加面試人員均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不再遞補。體檢工作由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負責組織。體檢合格人員放棄進入考核環節的,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進入考核環節。
七、考核
考核由考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核依據。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報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并合格)。
八、公示
各考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擬補充人員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擬補充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考聘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考聘主管機關在已參加面試人員內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遞補人員須進行體檢和考核并合格)。因遞補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或自愿放棄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