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屏邊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做好我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原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報經屏邊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8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屏邊縣各級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將招聘18名植物生產類,林業管理類,動物醫學類相關專業人員,現就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1996年6月10日至1979年6月10日期間出生,部分特殊崗位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見崗位信息表),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條件(詳見《屏邊縣201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4、曾參加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違紀人員不滿5年的;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未滿5年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