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州人發〔2006〕10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于黔東南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東南府發〔2013〕18號)等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縣委、縣政府同意,2014年施秉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施秉縣縣直及鄉鎮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將招聘23名森林資源類、林學、森林工程技術、森林工程,植物保護、中草藥栽培與鑒定、農學相關專業人員,為做好本次公開招考聘用工作,結合施秉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萍耙陨蠈W歷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往屆畢業生;
3.本州戶籍或本州生源的應、往屆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體條件以崗位表為準);
4.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現仍在黔東南州服務(含在黔東南州服務期已滿并取得服務證的人員)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以上四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其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截止2014年6月5日前服務期滿一屆及以上。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3. 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6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3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5.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定向到具體行業(單位)、縣(市、區)的應屆畢業生;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截止2014年6月5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以及參加2014年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已簽約的人員;
6.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業單位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已招考錄用到我州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報考報名前未征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縣級及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