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5、違反黔黨發[2011]17號文件規定生育的;
6、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包括試用期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除外);
7、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采取統一現場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
2014年6月4日-- 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3、考務費:100元/人。
4、報名時,考生須持畢業證(2014年畢業的畢業生可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村干部須持本屆和上屆的當選證書或鄉鎮黨委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貞豐服務“四項目”人員須持團縣委或縣引導辦證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縣雙擁辦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貞豐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已婚報考者須提供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須有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填報《2014年貞豐縣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政策審查表》。須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與筆試時提交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等環節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職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
5、準考證發放時間:2014年6月26日
發放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
考生憑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身份證明)和報名發票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