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農業可持續發展機制
(十七)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財政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健全投入保障、建設和運行管護機制。落實好公益性、準公益性水管單位基本支出和維修養護經費、灌排工程運行財政補貼。創新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和運行管護機制,落實小型水利工程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落實和完善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政策,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加快灌區續建配套,推進“全域灌溉”“節水灌溉”和水利現代化灌區示范建設。加強農田水利和農村路網建設。健全農村公路管養機制。2014年基本建成亭子口等7處大中型水利工程,新開工8處中型水利工程,新增有效灌面130萬畝,解決400萬農村人口飲水安全問題,新建高標準農田200萬畝。實施農業機械化示范縣建設,推進大田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支持農機產業園區建設。
(十八)促進生態友好型農業發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強化監督考核和激勵約束。編制農業環境突出問題治理和農業可持續發展規劃。大力發展種養結合、生態平衡的循環農業。繼續推進農村沼氣建設。推進秸稈肥料化、原料化、基料化、飼料化、能源化等綜合利用,提升土壤有機質含量。
(十九)加強農產品產地環境治理。開展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普查監測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監測,建立農業治地治水監測評價機制。啟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試點,調整嚴重污染和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耕地用途。治理農業面源污染,支持高效低殘留農藥和肥料使用、畜禽糞便無害化和資源化利用,推廣使用有機肥、高標準農膜,進行殘膜回收試點。
(二十)加大生態保護建設力度。制定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辦法和技術規范,推進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創建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區。啟動草原合理利用和自然保護區建設。支持飼草料基地的品種改良、水利建設、鼠蟲害和毒草防治。加強沙化石漠化土地封禁保護和水土保持。加強森林和草原防火,加快礦區植被恢復。健全生態補償制度,開展濕地生態補償試點,提高集體公益林生態補償標準,加快生態補償費用兌現進度。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健全林木良種、造林、森林撫育補貼政策。嚴格用途管制,規范商品林地經營利用、征占用林地定額管理。健全國有林區經營管理體制。
(二十一)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加快地震災區農業農村重建工作。完善防災減災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防災減災、災后減損技術指導和生產服務。切實加強暴雨洪澇、地質災害防治,抓好預防和提前避讓。強化有害生物預警控制和重大病蟲害預警監測。面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直通式氣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