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試(試教)
報考A、B類職位的,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
報考C類職位的,按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以內的比例確定參加試教人選。
面試(試教)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分100分。面試(試教)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試教)工作由縣招聘辦會同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三)綜合總成績計算
1、綜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A、B類職位的,綜合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報考C類職位的,綜合總成績按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試教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試教成績和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綜合總成績計算公式
A類職位:綜合總成績=(《能力測試與綜合知識》成績÷1.5+加分分值)×50%+面試成績×50%
B類職位:綜合總成績=(《能力測試與專業知識》成績÷1.5+加分分值)×50%+面試成績×50%
C類職位:綜合總成績=(《能力測試與教育知識》成績÷1.5+加分分值)×40%+試教成績×60%
(四)其他
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試教)。對進入面試(試教)人數與所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是否減少招聘計劃人數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綜合總成績由高到低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綜合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或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安排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二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