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藥士資格、檢驗技士資格、醫學影像技士資格、口腔醫學技士資格證的人員,報考衛生系統和計生系統專業技術職位加2分;
⑤少數民族考生加1分;
⑥報考鄉鎮崗位的人員,能熟練運用本地水族、苗族、布依族語言,并經語言測試合格的加2分;
⑦2012年4月由黔南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統一選派外出就業見習期滿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經考核合格以上的,根據《黔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黔南府辦發〔2011〕152號)文件規定進行加分。
2、加分確認
除第⑥項加分項目外,其他項目加分確認的審核工作在報名現場同時進行。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在《報名加分表》上填寫加分事項,在現場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且須同時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須提供共青團三都縣委出具的書面證明;“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須提供三都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類別人員也可提供由貴州省頒發的服務期滿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證明均須注明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及年度考核等情況;
②農村獨生子女戶的考生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二女結扎戶的考生須提供《絕育手術證》,同時提供縣計生局出具的證明原件;
③取得執業醫師、藥師、檢驗技師、影像技師、護士、助理醫師、藥士、檢驗技士、醫學影像技士、口腔醫學技士資格證書的考生,需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④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申請少數民族語言加分的考生,報名后需進行語言測試,測試不合格的不予加分,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⑤外出就業見習期滿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黔南州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原件。
報名時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證明材料的,視為本人放棄加分資格。經縣招聘辦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在筆試綜合成績折算前予以加分。
五、考試
(一)筆試
考試按A、B、C三個類別職位實行分類考試。
報考A類職位人員筆試科目:《能力測試與綜合知識》(150分);
報考B類職位人員筆試科目:《能力測試與專業知識》(150分);
報考C類職位人員筆試科目:《能力測試與教育知識》(150分);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為2013年7月6日,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將在《準考證》中注明;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公章的戶籍證明)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任何證件不能替代,證件不齊全不能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