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建公平公正的選人用人平臺,保證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精神,紅花崗區現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衛生、財政、水利等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1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紅花崗區將招聘5名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園林、植物保護、動物科學相關專業人員。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政審)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新增人員體檢錄用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
4、年齡18周歲以上(1995年4月7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7日以后出生)的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報考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具有與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4月7日以后出生)。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及相近專業。
6、招聘崗位所需其它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各崗位數與報名人數分別須達到1:3的比例,否則,由區招聘領導小組對招聘崗位進行取消或調整。招聘崗位計劃調整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得進行調整;招聘崗位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對取消或調整的崗位在紅花崗區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