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鎮遠縣文化旅游興縣戰略的實施,將名城鎮遠建設成東部旅游大縣的目標,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素質,根據《黔東南州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細則(暫行)》、《〈黔東南州引進高層次人才暫行辦法〉補充規定》、《黔東南州引進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結構現狀,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決定吸收引進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共65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鎮遠縣將招聘3名化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類1名林學類相關專業人員。為做好此次引進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引進工作由鎮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二、引進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的用人機制。
三、引進計劃數
用人單位名稱 | 職位序號 | 崗位類型 | 崗位簡介 | 計劃引才人數 | 引進人才要求條件 | 備注 | ||
學歷或職稱要求 | 專業要求 | 畢業年限要求、年齡要求及其他 | ||||||
縣環境監測站 | 08 | 專業技術 | 環境監測 | 3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 | 化學、分析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 | 35歲以下 |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畢業生" |
縣森林資源管理站 | 56 | 專業技術 | 森林資源管理 | 1 | 博士或高級工程師 | 林學類 | 40周歲以下 | 高層次人才 |
本次引進先組織到貴陽國際會議展覽中心(金陽)參加第一屆中國貴州人才博覽會。博覽會結束后,出現招聘職位計劃數未能招聘足額的,再研究決定組織到省內外高校現場招聘。
四、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引進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2月20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所招聘職位專業中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2月20日后出生),具有所招聘職位專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68年2月20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或委培到其他縣(市)的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