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規定及各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73個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543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成都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及其他單位將招聘36名風景園林、動物學、林木遺傳育種、作物遺傳育種、作物栽培與耕作學、農業工程、農業機械化工程、水產養殖、環境工程等農業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3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報考面向成都市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
2、志愿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3、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