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形,考核(政審)為不合格:
一是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違紀違法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是沒有考核依據(如個人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四是往屆畢業生在考核中發現已被我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人員;
五是經縣引進急需專業人才領導小組審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六)聘用: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聘用制試行辦法》的規定,由聘用單位填報《錄(聘)用審批表》(一式二份)、《編制審批表》(一式三份)、《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三份),并附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經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后生效。符合條件的2013年應屆畢業生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在2013年7月30日前將個人檔案、派遣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引進教育類教師崗位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交縣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
六、紀律監督
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引進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如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考生違反引進規定和紀律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面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處理。
七、有關事宜
(一)引進人才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引進的人才在我縣服務期限不得少于10年,10年內未經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辭職或調出縣外工作;因個人原因,要求辭職或調出縣外工作的,須交違約金5萬元,享受獎勵資金全額退還縣人才資源開發專項基金賬戶。
(三)凡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所產生的缺額及自動放棄的一律不予遞補。
(四)本方案由縣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0856-7652691,7622874
陳女士15329367391 覃先生18008568168
張先生13595678178
監督電話:0856-7651192(石阡縣監察局)
八、查詢網址
(一)貴州大學就業工作平臺:http://jobs.gzu.edu.cn/
(二)石阡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shiqian.gov.cn/
(三)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sqxr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