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原則上為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考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總成績排序;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的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pzrl.scpz.cn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