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經批準招聘的全州各級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除外)。
(二)對象:除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以外,符合崗位條件,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萍耙陨袭厴I生。
定向“三個項目”招聘崗位的對象須為參加我省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自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18-35周歲;
6.外地報考人員若報考限定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崗位,須于2021年4月21日前辦結戶口遷移手續;
7.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3.現役軍人;
4.失信被執行人;
5.2017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員;
6.2021年4月21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7.參加大理州2021年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校園招聘”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