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重慶市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21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重慶市及各區縣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210名農業工程類、農業經濟管理類、植物生產類、林學類、水產類、動物生產類、動物醫學類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
(一)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相應學位的人員;
(二)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且生源地為重慶市的2021年畢業生;
(三)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且戶籍在重慶市轄區內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下同)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報考法醫、獄醫、所醫、隊醫職位的,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職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1年3月。除本公告有明確規定學歷、學位取得的時間之外,招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應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
2.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考的,其對象是指我市服務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滿2年及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滿3年及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國家項目,滿2年及以上)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本區縣工作滿2年且歷年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事業編制人員、入伍地或退伍地為本區縣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