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
(十四)穩定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始終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糧食生產要穩字當頭,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強化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0年糧食播種面積和產量要保持基本穩定。進一步完善農業補貼政策。調整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穩定農民基本收益。推進稻谷、小麥、玉米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加大對大豆高產品種和玉米、大豆間作新農藝推廣的支持力度。抓好草地貪夜蛾等重大病蟲害防控,推廣統防統治、代耕代種、土地托管等服務模式。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獎勵力度,優先安排農產品加工用地指標。支持產糧大縣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新增耕地指標跨省域調劑使用,調劑收益按規定用于建設高標準農田。深入實施優質糧食工程。以北方農牧交錯帶為重點擴大糧改飼規模,推廣種養結合模式。完善新疆棉花目標價格政策。拓展多元化進口渠道,增加適應國內需求的農產品進口。擴大優勢農產品出口。深入開展農產品反走私綜合治理專項行動。
(十五)加快恢復生豬生產。生豬穩產保供是當前經濟工作的一件大事,要采取綜合性措施,確保2020年年底前生豬產能基本恢復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落實“省負總責”,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強化縣級抓落實責任,保障豬肉供給。堅持補欄增養和疫病防控相結合,推動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加強對中小散養戶的防疫服務,做好飼料生產保障工作。嚴格落實扶持生豬生產的各項政策舉措,抓緊打通環評、用地、信貸等瓶頸。糾正隨意擴大限養禁養區和搞“無豬市”、“無豬縣”問題。嚴格執行非洲豬瘟疫情報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快疫苗研發進程。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落實防疫人員和經費保障,在生豬大縣實施鄉鎮動物防疫特聘計劃。引導生豬屠宰加工向養殖集中區轉移,逐步減少活豬長距離調運,推進“運豬”向“運肉”轉變。加強市場監測和調控,做好豬肉保供穩價工作,打擊擾亂市場行為,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支持奶業、禽類、牛羊等生產,引導優化肉類消費結構。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加強漁港建設和管理改革。
(十六)加強現代農業設施建設。提早謀劃實施一批現代農業投資重大項目,支持項目及早落地,有效擴大農業投資。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加快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修編建設規劃,合理確定投資標準,完善工程建設、驗收、監督檢查機制,確保建一塊成一塊。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加大農業節水力度。抓緊啟動和開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設施建設,加快開展南水北調后續工程前期工作,適時推進工程建設。啟動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工程。加強農產品冷鏈物流統籌規劃、分級布局和標準制定。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建設一批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國家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供銷合作社、郵政快遞企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建設產地分揀包裝、冷藏保鮮、倉儲運輸、初加工等設施,對其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實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依托現有資源建設農業農村大數據中心,加快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網絡、智慧氣象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領域的應用。開展國家數字鄉村試點。
(十七)發展富民鄉村產業。支持各地立足資源優勢打造各具特色的農業全產業鏈,建立健全農民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機制,形成有競爭力的產業集群,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建設國家、省、市、縣現代農業產業園,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辦好農村“雙創”基地。重點培育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通過訂單農業、入股分紅、托管服務等方式,將小農戶融入農業產業鏈。繼續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和管理,打造地方知名農產品品牌,增加優質綠色農產品供給。有效開發農村市場,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覆蓋面,支持供銷合作社、郵政快遞企業等延伸鄉村物流服務網絡,加強村級電商服務站點建設,推動農產品進城、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強化全過程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監管,建立健全追溯體系,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引導和鼓勵工商資本下鄉,切實保護好企業家合法權益。制定農業及相關產業統計分類并加強統計核算,全面準確反映農業生產、加工、物流、營銷、服務等全產業鏈價值。
(十八)穩定農民工就業。落實涉企減稅降費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穩崗工作力度,放寬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領條件,提高農民工技能提升補貼標準。農民工失業后,可在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享受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出臺并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政府投資項目和工程建設領域為重點,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排查整頓,執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制度,落實根治欠薪各項舉措。實施家政服務、養老護理、醫院看護、餐飲烹飪、電子商務等技能培訓,打造區域性勞務品牌。鼓勵地方設立鄉村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等公益性崗位。開展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深入實施農村創新創業帶頭人培育行動,將符合條件的返鄉創業農民工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