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武隆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武隆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武隆區浩口苗族仡佬族鄉人民政府農業服務中心將招聘1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崗位編號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 崗位 |
崗位類別等級 | 招聘名額 | 相關要求 | ||||
學歷 (學位) |
專業 | 年齡 | 工作經歷要求 | 其他要求 | ||||||
39 | 浩口苗族仡佬族鄉人民政府 | 農業服務中心 | 行政崗 | 專技13級 | 1 | 國民教育?埔陨蠈W歷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 | 限武隆區、黔江區、彭水縣、秀山縣、酉陽縣戶籍 |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6. 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可報名;
7. 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前一日,即:2020年1月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屬于公開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武隆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一覽表》。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2,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第二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但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四)其他
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并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