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資格審查及考核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報名。應聘人員請對照簡章正文及各待聘崗位條件(見附件1、2),向附件招聘崗位表中意向單位提供的電子郵箱投遞《重慶市2019年下半年組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下載填寫附件3)進行報名。也可通過“重慶英才網”事業單位組團招聘專欄報名。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可提前對接考核意向。
應聘人員在招聘現場須提供《重慶市2019年下半年組團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及學歷(學位)證書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審查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按規定和要求參加考核。
依據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或簽訂協議人員,可當場簽訂《意向協議》或《就業協議》。對通過資格審查且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在80分及以上的,即可確定為進入體檢環節的擬聘用人員。
未在當場簽訂意向協議或就業協議的人員,在招聘崗位名額未滿的情況下,經有關部門或單位報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參加招聘考核小組后續組織的考核測評,由招聘單位按照“人崗相適”“德才兼備”的標準,考核是否符合、勝任崗位要求,并依據考核成績擇優確定體檢人選。
若確定為體檢人選的人員,屬202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及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博士研究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及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非博士研究生的應聘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截止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正在全日制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報名應聘及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一)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
(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如“45周歲及以下”指197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三)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與招聘專業設置要求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體檢和考察
擬聘人員經資格復審后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考察。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具有資質的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等規定,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等材料或信息不實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處理。一經查實提供偽造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等材料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時受到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