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機制
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政府投資體制,充分激發社會投資的動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
第一節 繼續堅持財政優先保障
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制度,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三農”投入責任,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支持地方政府發行一般債券用于支持鄉村振興領域公益性項目,鼓勵地方政府試點發行項目融資和收益自平衡的專項債券,支持符合條件、有一定收益的鄉村公益性建設項目。加大政府投資對農業綠色生產、可持續發展、農村人居環境、基本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充分發揮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性作用。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推進行業內資金整合與行業間資金統籌相互銜接配合,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強化支農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節 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
開拓投融資渠道,健全鄉村振興投入保障制度,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穩定可靠資金來源。堅持取之于地,主要用之于農的原則,制定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的政策性意見,所籌集資金用于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辦法,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機制,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于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第三節 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
優化鄉村營商環境,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開放力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鄉村振興。規范有序盤活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存量資產,回收資金主要用于補短板項目建設。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工商資本投入農業農村,為鄉村振興提供綜合性解決方案。鼓勵利用外資開展現代農業、產業融合、生態修復、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村基礎設施等建設。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讓農民更多參與建設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