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激發農村創新創業活力
堅持市場化方向,優化農村創新創業環境,放開搞活農村經濟,合理引導工商資本下鄉,推動鄉村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新動能。
第一節 培育壯大創新創業群體
推進產學研合作,加強科研機構、高校、企業、返鄉下鄉人員等主體協同,推動農村創新創業群體更加多元。培育以企業為主導的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加速資金、技術和服務擴散,帶動和支持返鄉創業人員依托相關產業鏈創業發展。整合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資源,推動政策、技術、資本等各類要素向農村創新創業集聚。鼓勵農民就地創業、返鄉創業,加大各方資源支持本地農民興業創業力度。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引導科技、信息、資金、管理等現代生產要素向鄉村集聚。
第二節 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發展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支撐服務平臺,健全服務功能,開展政策、資金、法律、知識產權、財務、商標等專業化服務。建立農村創新創業園區(基地),鼓勵農業企業建立創新創業實訓基地。鼓勵有條件的縣級政府設立“綠色通道”,為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提供便利服務。建設一批眾創空間、“星創天地”,降低創業門檻。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做好返鄉人員創業服務、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工作。
第三節 建立創新創業激勵機制
加快將現有支持“雙創”相關財政政策措施向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拓展,把返鄉下鄉人員開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所需貸款按規定納入全國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支持范圍。適當放寬返鄉創業園用電用水用地標準,吸引更多返鄉人員入園創業。各地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要確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支持農村創新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