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聘人員為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對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除《崗位一覽表》規定在報名時須已取得相應執(職)業資格證外,衛生類崗位的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后2年內(含試用期)取得對應專業的執(職)業資格,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所有崗位的聘用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申請向區內其他單位及區外交流調動,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由考生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除《簡章》已規定環節可進行缺額遞補外,其它環節一律不予遞補。
十二、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十三、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本次招聘的相關事宜在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和發布,請考生屆時自行查詢。
3.考生在招聘期間須保持報名時所提供通訊全天候暢通,如因考生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或考生通訊不暢未接收到相關考試信息而影響招聘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本《簡章》由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12388(開州區紀委)
023-52299189(開州區紀委駐開州區人力社保局紀檢組)
咨詢電話:023-52218882(開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報名)。
附件2:現場資格審核表
附件3:報名推薦表
附件4:同意報考證明
附件5:專業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