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規定,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自貢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下同)309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自貢市各級參公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30名農產品質量與安全,農業經濟管理類,植物生產類,林學類、動物生產類、動物醫學類、水產類相關專業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8年3月22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下同),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2年3月22日至2000年3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7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
7.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