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體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考生采用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
(1)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應攜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照2張,到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報名并填寫報名表。具體地址:西昌市長安路92號。
(2)網絡報名:應聘人員填寫好《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2016年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后,連同身份證、畢業證或學歷證明、1寸免冠近照、相關資格證等經掃描成像,以電子文檔形式發送電子郵件至429040619@qq.com。
2、報考者若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面試費。其他車旅費等由應聘者自理。
4、資格復審:由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組織實施。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在本單位網頁上發布資格復審公告,應聘人員應按照公告要求攜帶《報名表》一份(須貼上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證、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從業資格證或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如系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法人簽字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資格復審合格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領取《面試通知書》,考生憑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涼山州林業局和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組成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測試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由面試領導小組確定。
(三)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面試結束后,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末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3、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由涼山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與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4、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而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遞補一次。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涼山州林業局牽頭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情況,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