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規定及部分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108個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384名,其中,20個市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工作人員共29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成都市各級農業相關單位將招聘40名農業工程,土壤學,水產養殖學,園林,動物科學、動物醫學,植物保護相關專業人員。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6年7月31日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報考面向組織選派服務城鄉基層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成都市組織選派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鎮)公立衛生院大學生支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
2、服務成都市鄉鎮及以下單位服務期滿(兩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
3、志愿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2月16日)且經服務所在區(市)縣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
4、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川委辦〔2014〕7號)和省委組織部等4部門印發《關于〈激勵引導教育衛生人才服務基層的意見〉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的通知(川組通〔2014〕58號)有關精神,報考成都市市屬教育、衛生事業單位崗位(見附件1)的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人員應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人員至該次公招報名截止日期的當月,在以下區域內單位工作累計滿2周年及以上,視為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1、成都市和地級市所轄除區以外的(市)縣;
2、所有鄉鎮及以下區域;
3、少數民族自治區域、“四大片區”貧困縣(區)(見附件3)。
工作單位以法人證書所登記的地點為準(黨政機關以組織機構代碼證為準)。軍隊轉業干部在團級及以下單位服役時間和退役士兵服役時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四川省外的其他省(市、區)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不受基層工作經歷限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
6、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