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加分方式:凡符合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少數民族加分規定的人員(不含報考法院、檢察院、地稅等單位的考生),不需持相關證件到現場登記加分,由系統按考生填報的族別自動甄別后進行加分。考生應認真、如實填寫族別,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錯填誤填族別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如在資格復審階段發現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報考及后續環節審查資格,并報省公務員局備案)。
5.成績查詢:筆試《申論》、《行政能力測試》成績于2016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
《藏語文》成績于2016年6月上旬在甘孜人事考試網站(www.gzrsks.gov.cn)上公布。
由于《申論》、《行政能力測試》、《藏語文》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論》、《行政能力測試》)和甘孜人事考試網(藏語文)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對應網站予以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6年6月中下旬在甘孜人事考試網(www.gzrsks.gov.cn)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不加試藏語文的: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 +筆試折合加分。
加試藏語文的: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 +《藏語文》×20%+筆試折合加分。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公務員局具體負責。2016年6月下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2016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證、戶口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需同時攜帶,缺少其中一樣的需出具戶籍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
1.2016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具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畢業時間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
2.已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由單位及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公安機關、監獄勞教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4.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和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符合少數民族加分規定的考生必須出具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無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戶口本原件,必須出具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特殊規定。
8.在資格復審及后續招錄任一環節中,發現未按要求出具所需證明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并視情節嚴重與否給予相關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