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到阿壩州人事考試機構(地址:馬爾康市馬爾康鎮南木達街3號阿底村加油站后)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相應的調整(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征求考生意見后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州其它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4月 18日至22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