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成績公布
報考者的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報考者本人簽字確認。考核工作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告考核成績及排名。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報考者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核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標準
(1)體檢在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含復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考核按照《宜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考核暫行辦法》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七、遞補
未通過體檢和考核或因考生自動放棄而出現的空額,可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核對象。如遞補考生達不到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能力水平的(總分低于60分),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評考核、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中國三江人才網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公示期間因自動棄權或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而產生的空額,經研究同意可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