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文件精神,經城口縣縣委、縣政府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在全縣范圍內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擇優招聘鄉鎮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單位性質 | 崗位 名稱 |
崗位 代碼 |
崗位類別等級 | 招聘名額 | 招聘條件要求 | 備注 | ||||
學歷學位 | 專業 | 性別 | 年齡 | 其它 | ||||||||
城口縣咸宜鎮人民政府 | 城口縣咸宜鎮 農業服務中心 | 公益一類 | 管理 | CS01 | 職員10級 | 1 | 國家承認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周歲及以下 | 現任社區黨組織書記、社區居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或擔任社區專職干部6年及以上 | 在城口縣轄區社區干部中公開招聘 |
城口縣東安鎮人民政府 | 城口縣東安鎮畜牧獸醫站 | 公益 一類 |
管理 | CS02 | 職員10級 | 1 | 國家承認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40周歲及以下 | 現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或擔任村專職干部6年及以上 | 在城口縣轄區村干部中公開招聘 |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城口縣行政區域內的現任村(社區)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村民委員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專職干部。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8月20日)。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已取得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4)截止報名開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8月20日前),擔任城口縣行政區域內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或擔任村(社區)專職干部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合并計算;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社區)委會主任任職年限可以視為村(社區)專職干部任職年限。若以前曾任上述職務1年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年限。
(5)身體健康,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本次公開招聘報考范圍:
在黨紀政紀處分期內或者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機關(事業單位)下派(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2009年以來在各類招錄(招聘)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擔任職務后因各種原因不在村(社區)崗位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