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88888263.com)了解,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職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被聘用的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在公示期及以后放棄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或服務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5年至2017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5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23-71420469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