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及待遇
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育系統分類報考的農村學校(含委屬高中、委屬初中、委屬小學、委屬學校)和城區幼兒園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到萬州區教委集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采取在相應層次同學科內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分類報考的具體學校名單由區教委根據暑期教職工調動后的情況研究確定,并提前公布),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優先選擇權,只能在剩余崗位中選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放棄選崗或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2015年應屆畢業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員須在我區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取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選)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1.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58232645 58231711
2.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5822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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