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審報名資格。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的信息資料,對照崗位報考條件,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對未通過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的信息資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的內容,并退給報考人員進行補充。
(三)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可于報名后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導致審核未通過的,可于2015年 5月 22日17:00以前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人員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得參加考試。
(四)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2015年 5月 23日12:00前進行網上繳費(報考高校貧困畢業生崗位的除外)。本次考試收取人民幣50元/科,兩科合計100元,參加考核招聘人員收取40元/人。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納了報名費的人員,于2015年5 月 26日9:00至2015年5 月 29日12:00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五、招(選)聘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分考核招聘和考試招(選)聘兩種方式。
(一)考核招聘(附件1)。
考核招聘由重慶市萬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核方式為面試(具體方式詳見附件2)。考核面試要求: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提供(1)準考證;(2)本人身份證;(3)畢業(學位)證;(4)報考教育事業單位的按崗位要求提供報考崗位相應層次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5)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或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考生,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6);(6)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并經本人簽字的《考生報名信息表》;(7)報名要求所需的資格證等其他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后方能參加面試考核。
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畢業(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但須提供具有學校簽章的《重慶市萬州區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推薦表》(附件7)。
考核面試分值為100分,考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考核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考核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核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書面材料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若擬聘崗位末位考核成績相同者,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
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
考核面試時間、地點及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試招(選)聘(附件2、3、4)
考試招(選)聘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公開招聘職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2(公開選聘職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
(1)公開招聘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的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計算),不能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公開選聘名額與符合報名資格的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未達到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聘單位主管部門商定開考比例。
因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選)聘的崗位,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在規定時間內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分值各為100分,總分2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專業科目為: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按崗位要求設置(具體見附件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