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進的急需高端人才到國有企業工作的,按照相關規定及要求,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資委進行考核管理。
(四)引進的急需高端人才在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服務期限最低為5年(聘任制公務員除外)。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續聘或轉聘我市其他事業單位,并按本市市、縣(區)同級同類人員進行管理;符合公務員調任條件的,根據工作需要,可調任黨政機關。若引進人才在內江工作不足5年的,引進人才須支付一次性違約金,違約金由用人單位與引進人才約定。
六、紀律監督
為切實提高本次面向全國公開引進人才的公信度,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市紀檢監察部門將對各環節的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應聘人員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在任意環節查實,均取消參考或聘用資格。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在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考察、體檢等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人事考試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中共內江市委組織部、內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江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32-2026072、2030280、135080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