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
1.A類、B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2.C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計算。
筆試、專業測試、面試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2.在招聘工作中因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考核、公示結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不作順延遞補。
3. 如果某崗位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環節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專業測試、面試。
十一、體檢
體檢由區公招辦組織,必須在區公招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和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作出判斷的,區公招辦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同意后可進行檢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A類、B類崗位以面試成績、C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確定為體檢對象。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事后不予受理。
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且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超過3日提交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作為最終體檢結論依據。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特殊情況在體檢或復檢時需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區公招辦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區公招辦在“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xrsj.gov.cn)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