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原件于4月27日9∶00至16∶00到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花溪區行政新區人力資源市場3樓)辦理減免確認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根據黔人社廳通〔2014〕170號文件精神,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中,鄉(鎮)事業單位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限制(具體情況見《崗位一覽表》),按實際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但參考人員需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具體合格分數線及相關要求見后。
《崗位一覽表》未標明“不設置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區公招辦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5年4月27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五、準考證打印
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并成功繳費后,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5月25日9∶00至5月29日16∶00期間,登錄“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xrsj.gov.cn)在線打印《準考證》。
在線打印的《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遺失后果自負。
六、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5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在線打印的《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考試《考場規則》的規定,違反者,取消考試資格。考生參加筆試,須在考前30分鐘入場。筆試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
考試需攜帶2B鉛筆和黑色簽字筆,詳見《準考證》要求。
未參加筆試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含0分),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在“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xrsj.gov.cn)公布。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區公招辦按照有效成績劃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成績進入下一環節的最低筆試成績,考生分數等于低于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則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區公招辦的指導下,由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參加資格復審考生的筆試成績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其中:報考A類、B類崗位的考生,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不設置開考比例”且參加筆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達3∶1的崗位,根據參加筆試且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
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相關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設置開考比例的崗位,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后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區公招辦研究確定;
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