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機關等方面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凡違反招聘紀律或招聘工作要求的,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規定處理;有舞弊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赤水市的事業單位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事宜由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發布。考生未認真、及時閱讀《招聘簡章》和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的相關公告而引起的后果一律由考生自負。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預選崗、考核(政審)、聘用等招聘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工作任何一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須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十二、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未盡事宜由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2864903(赤水市監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