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貴州省公務員隊伍建設,滿足我省各級機關,特別是鄉鎮和派出機構基層單位的需要,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工作,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4]14號)、《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4]61號)、中共貴州省委《關于進一步實施科教興黔戰略大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的決定》(黔黨發[2012]31 號)的要求,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我省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貴州省2015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為確保招錄工作順利進行,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貴州省公務員局制定《貴州省2015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工作簡章》(以下簡稱《招錄簡章》),現公布實施。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錄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錄工作按照編制招錄計劃、發布招錄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區及考務工作安排
根據招錄計劃,按照相對集中、方便考務工作的原則,設省直、遵義、六盤水、安順、畢節、銅仁、黔南、黔東南、黔西南9個考區。省直及垂管系統的考區設在貴陽市,市(州)轄區的考區原則上設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時,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特區)設置考點。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全省(除貴陽市外)的考試考務工作,并負責命題、制卷、閱卷;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的考試考務工作。
三、招錄計劃及職位
全省省、市、縣、鄉四級機關計劃招錄公務員3996名。其中省級機關(單位)計劃招錄86名;市(州)級機關(單位)計劃招錄188名;縣級機關(單位)計劃招錄768名;鄉鎮機關和省、市、縣派出機構(水文監測站、稅務所<分局>、法庭、司法所等)計劃招錄2954名。招錄職位詳見《貴州省2015年四級機關公開招錄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報考鄉鎮機關和省、市、縣派出機構的人員納入公務員鄉鎮培養計劃和同步小康駐村工作計劃,符合國家基層服務就業項目相關條件的,同時納入國家基層服務就業項目人員范圍。
四、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2015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貴州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分縣(見附件2)鄉鎮(縣城所在地鄉鎮、辦事處、派出機構除外)機關和派出機構(以下簡稱“連片特困鄉鎮和派出機構”)可招錄高中或中專學歷人員;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2015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2015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貴州省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