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紀律要求和相關提示
1、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無論任何時候,一經查證屬實,均取消聘用資格。
2、嚴格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規違紀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招聘考試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通過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crs. gov.
cn)予以公告,因報考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報考人員通訊不暢導致的相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十、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平昌縣監察局:(0827)6222563
咨詢電話: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6227973
平昌縣衛生局:(0827)6222630
平昌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0827)6223517
平昌縣農業局:(0827)6222648/3118560
平昌縣水務局:(0827)6222155/695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