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初審
(1)縣直相關事業單位(含縣城所在地南白鎮和龍坑鎮)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衛生系統醫療、醫技崗位除外),崗位取消后可以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報考,報考人數按符合報考條件且已交費的人數進行計算。
(2)報名工作人員(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要求,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資格審查人員在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方案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同時只有參加了上一考試環節的考生才能參加下一環節。
(3)準考證》的領取時間為:2014年10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領取地點:考生報名處。
五、筆試
1、筆試時間:2014 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由縣招考辦委托縣外命題機構統一命題、制卷、閱卷等,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醫療(含特教醫療)、醫技、護理、學前教育崗位筆試內容只考專業知識(分崗位),其中醫療(含特教醫療)、醫技、護理考試內容為“三基”(基本操作、基本技能、基本知識),學前教育教師筆試內容為幼教大專及以上教材和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醫療系統、教育系統其他崗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只考綜合知識,內容包括:時事政治和事業單位公共基礎知識。
4、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六、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招考辦負責組織,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醫療、醫技、護理、學前教育面試采取問答式并結合職位特點進行,其他崗位面試采用綜合題。
1、參加面試人員范圍: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限報考比例的職位如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則實際參加筆試環節的考生全部參加面試,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末位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未達到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