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⑦部隊所在地隨軍家屬需提供部隊團級以上單位出具的隨軍證明材料。
⑧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職業、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業(職業、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⑨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面試
全州按11個考區設置面試考點。面試人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人員名單由各縣(市、都勻經濟開發區)考務機構發布,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術崗位一般應采取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各縣(市、都勻經濟開發區)考務機構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總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體檢
體檢必須在各縣(市、都勻經濟開發區)考務機構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各考區考務機構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各考區考務機構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各縣(市、都勻經濟開發區)考務機構統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須組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