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報考定向招聘村支兩委人員、少數民族鄉土醫師或少數民族“雙語人才”職位的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對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定;
5、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累計服務滿1年的人員報考;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已滿服務期限的人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指黔南戶籍(或黔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定向招錄村支兩委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4年4月30日期滿1屆的人員報考;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2014年4月30日仍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
2、截止2014年4月30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4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8、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