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及以上畢業生(2014屆畢業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2、在望謨縣服務期滿兩年及以上的“四項目”人員(即“一村一名大學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不受戶籍限制;
3、望謨縣原任或現任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望謨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5、現駐望謨部隊服役的軍人隨軍家屬。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本職工作;
2、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為望謨經濟發展奉獻的精神;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4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在我縣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職務的村干部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身體條件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截止到2014年4月1日前在職、在編公務員(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工勤人員),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除外;
2、截止到2014年4月1日前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違法亂紀、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辭職、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且處分期滿后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未滿3年的人員;
6、司法機關正在立案查處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黔黨發【2011】17號);
8、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9、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近5年來被認定有舞弊,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