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教育事業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永川區教委集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采取在相應層次同學科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崗位(具體學校名單由永川區教委提前公布),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崗位優先選擇權,只能在剩余崗位中選擇。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其中:聘用到我區鎮衛生院工作人員須服從永川區衛生局的統一分配,到各鎮村衛生室工作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可回鎮衛生院工作,對表現特別優秀者可調區級衛生單位或由組織推薦到高校繼續學習深造或破格提拔使用。
九、信息發布
有關本次招聘公告、筆試成績、面試時間、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體檢時間、體檢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可登錄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ldj.cqyc.gov.cn/)查詢。
十、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1.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49835095。
2.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9477602。
3.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498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