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業科目測試
(1)教育事業單位
教育事業單位專業科目測試內容包括三個部分:一是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二是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的原理分析教育教學現象,解決小學或中學教育教學中遇到的實際問題;三是教育法律法規,了解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基本內容,并能靈活運用其中的條款分析解決小學或中學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2)衛生事業單位
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醫學類)的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生理學》和《解剖學》;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非醫學類)的專業科目測試內容:本專業的專業技能、專業知識;衛生事業單位職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上半年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工勤人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與面試合并進行。
(3)其他事業單位
職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為《管理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以2013年上半年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專業科目測試內容為本專業的專業技能、專業知識。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筆試時間初定于2013年8月17日,具體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定于2013年8月21日進行。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報考教育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地點:永川區教委組織人事科(永川區棗園路26號),咨詢電話:023-49861008;
報考衛生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地點:永川區衛生局組織人事科(永川區官井路71號東城上景3棟),咨詢電話:023-49822991;
報考其他事業單位資格復審地點: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永川區人民西路369號),咨詢電話:023-49822425。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準考證;(2)本人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4)報考教育事業單位須提供報考崗位相應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4)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或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考生,必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5)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并經本人簽字的《考生報名信息表》;(6)報名要求所需的資格證等其他證明資料。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1.教育事業單位面試采取說課、答辯或專業技能測試、答辯方式;衛生和其他事業單位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其中:報考工勤崗位的人員,采取技能操作測試方式)。
2.面試比例:面試人選按擬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詳見《一覽表》),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的筆試成績須不低于此次招聘崗位中進入面試考生的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