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2、考察工作由市農科院負責組織實施;
3、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4、截止2013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5、放棄考察、考察不合格或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十一、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經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公示。
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須按人事管理權限的規定進行報批。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一年試用期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報市人事局進行合同鑒證。
新聘用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市人事部門備案。
十二、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在招聘過程中,考生有違紀形為取消聘用資格,工作人員有違紀行為的給予紀律處分。
監督電話:0853-3234354
咨詢電話:0853-8734620
附件: 《報名登記表》